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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訊 - 掌握最新稅務資訊

由2021年6月開始,儲稅券年利率將從現時的0.0833%更改至0.05%,即每月每100元可賺得利息0.0042元。儲稅券的利息由購買日起至贖回儲稅券繳稅當日以單息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亦可按比例賺取利息。

一般來說,當納稅人與稅務局之間存在稅務爭議,或稅務局正對納稅人進行實地審核及調查的情況下,稅務局會向納稅人發出以往年度之補加評税/估計評税。當收到納稅人就評稅作出反對或上訴後,稅務局可能要求納稅人購買儲稅券。當收到稅務局的相關要求後,納稅人需在限期前購買指定金額之儲稅券,因此可能會為其資金周轉帶來負擔。只有當納稅人與稅務局的爭議結束,而其購買的儲稅券金額足以繳納應繳稅款後,餘下的儲稅券金額才會退還予納稅人。

稅務代表可代表納稅人與稅務局協商購買儲稅券之金額,以減輕其在資金上的負擔。協商過程中,稅務局很大機會不會立即接受納稅人提出的方案及要求準備更多的分析文件,但主動開始與稅務局談判購買儲稅券的金額絕對是過程中重要的一步。

值得留意的事項

稅務行政管理似乎是一個簡單而瑣碎的話題,但與稅務局處理稅務糾紛案件所採取的策略與案件的結果有著重要的關係。儲稅券利率偏低及為案中的納稅人帶來資金負擔。因此,加快稅務爭議審查和談判進程,以達成妥協的解決方案,是為納稅人解決核心問題的出路。

2021年以來,我們觀察到稅務局進行實地審核及調查的案件數目有所增加。如果被稅務局實地審核科進行調查,納稅人不但要向稅務局提供完整的文件及詳盡的解釋,同時,稅務局亦會基於評估之短報利潤向納稅人征收保障性稅款,這定必會給納稅人帶來沉重的負擔。

我們擁有一隊專門處理實地審核及調查案件的團隊。歡迎您與我們聯繫,以了解個別情況下之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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