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檢控案例探討
大家需要注意到香港稅務局對於逃稅及避稅案件正採取更嚴厲的手法處理。與往年相比,2021年稅務實地審核及調查案件的數量大幅增加。他們挑選的調查案件不僅倚靠審閱納稅人提交的文件(如審計報告、稅收計算表),還通過投資記錄、互聯網及社交媒體(如FaceBook)研究納稅人的營運數據。
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個人納稅人因個人逃稅而被判入獄。隨著最新的法律修訂,除了法團本身,利得稅報稅表的簽署人也將因不正確的利得稅報稅表而有可能受到個人的處罰。詳情請參考以下我們發表的 2021 年 8 月最新稅務資訊的連結。
納稅人應注意他們的刑事責任,尤其是當他們正在接受稅務局調查時。鑑於潛在的嚴重後果,我們鼓勵他們在必要時尋求稅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在我們這份 2021 年 12 月的通訊中,我們將探討兩個最近於稅務局網站上公布的檢控案件。納稅人不應重蹈這些違法者的覆轍。
案例 2:兩名董事因虛報有限公司開支而被判處 6 週監禁
於2020 年 4 月 7 日,兩名身為公司董事和股東的人士被判兩項逃稅罪名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因虛報總額達到 199,000 港元的開支,導致少納稅款約 35,000 港元。
虛假開支包括“電腦及網絡開支”及“薪金及佣金開支”。
通過這個法庭案件,本所希望強調:-
- 儘管涉及的稅款金額不大,但逃稅的後果仍可能很嚴重;及
- 對於薪金及佣金開支,稅務局一般期望公司在相關報稅表(分別為IR56B 表格 及 IR56M表格)中申報收款人資料。若相關服務是在香港提供的,該員工或顧問必須就相應的收入繳納香港稅。
案例詳情請參閱: https://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20040701.htm
注意事項
觸發香港稅務局實地審核及調查案件的常見催化劑是僱主報稅表(IR56B 表格)和利得稅報稅表(BIR 51 表格)第 12.10 欄報告的員工成本不匹配。
當員工的應課稅收入總金額低於公司申報員工成本稅項扣除,此不匹配揭示稅務局或會有稅收損失。
更重要的是,這也揭示了公司內部制度和會計系統可能存在缺陷;其他導致少報應課稅利潤的錯誤也可能發生。
根據我們的觀察,我們總結了以下導致員工成本申報中不匹配的一些常見原因:-
- IR56B表格中未申報在香港以外工作的員工成本*
- IR56B表格中未申報兼職員工成本
- 將公司部分人員應視為外部顧問人士(顧問費)還是內部員工(員工成本)的披露不一致
- IR56B 表格中未申報員工宿舍及董事福利
- 員工的僱主披露不一致(針對那些為集團內超過一間公司以上工作的員工)
* 不論員工是否在香港工作,僱主都應在僱主報稅表 (IR56B) 中申報支付給員工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