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各地政府之間正推行互相交換金融賬戶資料的安排。香港亦在2016年實施共同匯報標準的規例。為了促進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的資訊交換安排,稅務局可以從金融機構獲取納稅人的資料。為減低資訊交換安排下為企業所帶來的稅務風險,我們可以協助企業 / 個人進行相關合規申報。

我們可以如何協助你?

  • 香港及中國跨境稅務諮詢
  • 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經濟實質條例諮詢並提交相關申報表予BVI稅務機構
  • 填報由香港金融機構發出的共同申報準則(CRS)及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表格

您也可能對。。。有興趣

閱讀更多
閱讀更多
閱讀更多

想了解更多?

看看我們如何幫助我們的客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