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优惠政策
投资收益免税,流程简化
适用于海内外家族
2023年5月单一家族办公室法规正式实施
2023年5月10日,香港针对单一家族办公室(SFOs)的立法环境经历了显著的变革,通过了为其量身打造的税务优惠制度法案。该法案不仅引入了专为SFOs设计的新税制,还确立了一个框架,在特定条件下,投资利润可免缴利得税,为投资收益提供了确定性和清晰度。此举是香港巩固其作为全球顶尖家族办公室和财富管理中心地位的战略努力。
新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税收制度的核心是,只要满足特定条件,投资利润将免除利得税。这一框架旨在为家族办公室提供一条明确的道路,从税收减免中受益,无需预先批准的过程或一系列的申请要求。相反,只需自我声明已满足制度下概述的条件,即可申请税收豁免待遇。这种简化的方法突显了香港致力于为SFOs提供一个高效和用户友好的税收环境,减少行政障碍,并促进财富管理活动的有利生态系统。
该新税制从2022/23课税年度起具有追溯力,允许SFOs从该财政年度及以后获得的符合条件的投资利润中受益。
经济实质要求【香港的全职员工及营运开支】
香港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税收优惠制度的一个关键点是强调经济实质要求及营运开支。这些标准旨在确保SFOs和家族拥有的投资控权工具(FIHVs)在香港建立实质性存在,为本地经济作出贡献,并遵守全球税务合规标准。
经济实质要求
SFOs和FIHVs的经济实质要求重点在于展示在香港有重要的营运存在。这包括在该城市拥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全职员工,以及为进行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s)而发生足够的营运开支。税务局设定了这些标准的最低门坎,包括至少拥有两名合格的全职员工和200万港币的营运开支。这些要求是确保SFOs和FIHVs在香港进行有意义的经济活动,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税务局评估经济实质的方法不依赖于固定公式,而是考虑每个案例的全部事实和情况。这种灵活的评估框架允许税务局考虑不同SFOs和FIHVs所从事的投资活动的不同规模和复杂性。它还适应了将CIGAs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商的可能性,前提是核心活动仍然由SFO或FIHV有效控制和监督。
香港的营运开支
在香港发生的营运开支对于满足经济实质要求起着关键作用。这些开支包括办公室租金、员工薪资以及与在该城市内进行SFO或FIHV业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要求至少发生200万港币的营运开支,确保SFOs和FIHVs对香港生态系统作出实质经济贡献。这也反映了这些实体致力于在香港保持实体存在和运营基地的承诺。
对经济实质和营运开支的关注与全球努力打击逃税以及确保申请税收优惠的实体从事实质经济活动的努力一致。对于SFOs和FIHVs来说,遵守这些要求不仅有助于获得税收减免的资格,也加强了香港作为一个透明和合规的金融中心的声誉。
移除税收减免要求的障碍 – 更贴近海外高净值家族的需求
香港最近对单一家族办公室(SFOs)的税务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于由合格单一家族办公室(ESFOs)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s)引入了优惠税率。这项改革旨在加强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和财富管理全球中心的地位。
新政策中一项关键的变化是用 "通常管理或控制" 的标准取代了原有的 "中央管理和控制" 要求,这一改变特别考虑到了海外的富裕家族,使他们无需将所有决策过程集中于香港即可达到管理或控制的标准。这一策略性调整使得更多家族办公室能够更轻松地享受香港的税务优惠政策,促进了香港作为一个开放和灵活的金融中心的形象。
立法改革还包括放宽了对合资格SFOs和FIHVs的有益利益的规定。以前规定至少95%的有效利益需要家族成员持有,现在修正后允许高达25%的有效利益可由慈善机构持有,从而为非家族成员分配了更大的比例,而不影响税务优惠资格。这一变化显示了对家族办公室多样性结构和慈善目标的理解和尊重。
对于涉及多重 "指定信托” 的复杂持有结构,法律新增了条款,赋予税务局长更多弹性,以认可家族成员的有效利益,确保复杂家族办公室结构能在遵守法规的同时,不会因结构复杂性受到不公平对待。
此外,修正案明确表示,非合格交易不会影响到合格交易的免税状态,确保了即使有部分交易不符合免税规定,也不会影响到其他符合条件交易的税务优惠,体现了一种更加灵活和实用的税务态度。
这些立法改革为香港吸引更多家族办公室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通过降低法规障碍并提供更多灵活性,香港正成为全球家族办公室管理财富的首选地。
最新预裁定案例与税务局指南 - 在香港经济实质的重要性
对于香港家族办公室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发展,税务局(IRD)最近宣布了预裁定案例第73号,并更新了有关家族拥有的投资控权工具(FIHVs)税务优惠的指南。2024年2月9日的这一宣布,对于在该地区运营的单一家族办公室(SFOs)来说,标志着一个关键时刻,旨在简化和澄清税务优惠程序。
这项预裁定是IRD关于FIHVs税务优惠的首次裁定,为未来的申请设立了先例。它确认申请人有资格享受税务优惠,意味着他们的外国来源的利息、股息或处置收益将不会被视为外国来源收入免税(FSIE)制度下的指定外国来源收入。只要满足经济实质要求,这些收入就不会被征收利得税。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它为SFOs享受税务优惠确定了清晰的参数,强调了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必要性,其中包括在香港保持足够数量的员工并产生足够的营运开支,以开展其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s)。
同时,税务局更新了关于FIHVs税务优惠的几个方面的指南。它明确了重大活动要求,指出在某些条件下,将CIGAs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商是允许的。这种灵活性对于可能没有内部能力直接管理所有CIGAs方面的SFOs至关重要。指南还具体说明了满足重大活动要求所需的合资格员工和营运开支的最低门坎,分别设定为2名合资格全职员工和200万港元的营运开支。这些门坎为SFOs评估其享受税务优惠的资格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基准。
此外,税务局详细说明了申请FIHVs税务优惠预裁定的资格所需的信息,包括FIHV的运营结构、活动性质和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证据的全面细节。这种在申请过程中的透明度旨在促进一个更顺畅、更可预测的途径,以便SFOs利用香港政府提供的税务优惠。税务局的这一举措不仅证明了香港致力于成为领先全球的家族办公室中心,也符合提高该城市作为投资和财富管理首选目的地吸引力的更广泛目标。对于SFOs来说,这一预裁定和更新的指南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使他们能够在其中运营、规划投资并以更大的确定性和效率管理财富。
我们的见解 - 离岸公司现在正重新迁册到香港
鉴于离岸司法管辖区(例如,英属维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对经济实质要求的压力日益增加,过去常透过香港或新加坡私人银行及多家族办公室使用BVI公司进行投资的高净值个人,现在面临在香港或其本地司法管辖区就其投资收入缴纳税款的增加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从2023年1月1日起,每家BVI公司都必须向当地主管机关提交其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和综合收益报表(例如,利润和损失报表)的会计信息。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举措,用于详细了解每家BVI公司的业务运作,其目的是识别BVI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未报税的逃税行为。
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税务优惠是对这些离岸投资公司的一种补充方案。通过SFO税务优惠,再加上额外的资本收益申报和离岸申报,大部分投资收入即使公司在香港注册也不会受到任何香港利得税的征收。
要实施BVI公司的香港注册,您无需成立另一家公司并将其投资组合转移至新的香港公司,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交易和合规成本。相反,这些公司可以考虑以非香港公司的身份在香港注册并在香港报税。
享受SFO税务优惠无需在香港成立公司,也无需进行本地投资的要求。唯一的要求是在香港建立最小的经济实质,以管理投资组合。当然,我们也可以为您提供整个投资组合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