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利得税报税表更新 - 延长提交期限
香港税务局容许进一步延迟2021/22年利得税报税表申报期限
2021/22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由2022年4月1日起已整批发出予法团及合伙业务。鉴于现时香港新冠肺炎的情况,税务局已延长「N」类及「D」类结账日期的法团2021/22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提交期限。
如果纳税人已授权税务代表代表其行事,则提交日期可延展至:
結帳日期 |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 | 如果選擇電子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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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乎2021年4月1日至11月30日者 | 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7月14日 |
介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者 | 2022年8月31日 | 2022年9月14日 |
介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者 | 2022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29日 |
結帳日期「M」類於本年度虧損個案 | 2023年1月31日 | 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