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攻略:香港针对创新者的策略性税收减免》
香港专利盒税务优惠: 利得税率减至5%
撰文:Henry Kwong,柯伍陈律师事务所高级税务顾问
1. 香港专利盒税务优惠简介
香港在2023-2024年度预算案中宣布推出专利盒税务优惠,这是促进创新与科技发展的关键举措。该计划为从在香港进行的研发活动产生的合格专利所得到的利润提供税收优惠。这项举措旨在加强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中心的地位,并与全球利用税收政策刺激科技进步的趋势保持一致。
专利盒税务优惠运作基于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的关联方法 (Nexus Approach),将税收优惠与开发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所产生的研发支出相连结。这种方法不仅鼓励真正的创新力量,还确保税收优势的公平高效分配。香港采取这种策略性政策,有望吸引专注于长期创新的企业和人才,从而提升香港在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方面的全球竞争力。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这项激励措施的细节,包括资格标准和税务影响。
2. 对提议的专利盒税务优惠进行详细分析
提议中的专利盒税务优惠有望显著提升香港的创新与科技领域。本篇分析将阐明此举措的关键要素,特别着重于资格标准和税率的具体细节。
知识产权的资格标准
此激励措施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资格。为了符合资格,专利和类似的知识产权必须源于在香港进行的研发活动。
就专利盒税务优惠而言,合格的知识产权有特定的定义。这些包括:
• 专利:这一范畴扩展到其他与专利在功能上相似的知识产权,前提是它们得到法律保护并经过类似的审批和注册过程。
• 受版权保护的软件:受版权法保护的软件。
• 植物品种权:根据《植物品种保护条例》(第490章)授予那些培育、发现或开发新植物品种的个人或组织的权利。
这种广泛纳入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收入确保了创新领域的全面覆盖。
合资格的知识产包括正在申请中的和已授权的专利或植物品种权,不论这些是在香港境内还是境外提出或授予。为了符合资格,这些资产必须根据香港原有的授权专利制度和植物品种保护制度进行注册,并符合当地的注册要求。
优惠税率
该激励措施提出对符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利润实行优惠税率。根据最新的《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税率将定为5%。虽然最终税率尚未确定,但预计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竞争力。例如,香港目前的优惠税制一般适用的税率为8.25%。相比之下,国际专利盒制度的税率各有不同,如卢森堡为4.99%、爱尔兰为6.25%、新加坡为5%或10%。香港的做法旨在与这些税务优惠看齐或超越,使其成为国际研发投资的中心。
3. 合资格支出的标准
合资格支出的标准
计算对专利盒激励至关重要的关联比率时,仅考虑以下特定的研发支出:
• 支出必须直接与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相关联。
• 包括纳税人在香港境内外进行的研发活动,外包给无关联方(不论地点)的活动,以及外包给在香港的相关方进行的活动。
• 特别要指出的是,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收购成本被排除在外,因为它们不属于研发支出。
• 然而,在关联比率中的合格支出(QE)可以增加30%,但上限为相关研发支出总额的100%。
4. 合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范围
在此激励措施下,合资格的知识产权收入包括:
• 通过在香港境内外使用、展示或授予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权限所产生的收入。
• 出售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得的收入。
• 产品或服务销售价格中可归因于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部分。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定义了香港专利盒税务优惠的范围和适用性,为寻求从此计划中受益的企业明确了指引方针。
5. 实施时间表及香港研发活动的其他支持
香港政府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为专利盒制度引入必要的立法修订。这个时间表对于企业和投资者至关重要,因为它为规划和适应新税务环境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据建议,税收激励将为企业投资于研发工作创造有利环境,这对刺激经济增长至关重要。他们强调考虑相关措施的重要性,如人才策略、补贴和非税收支持,以促进香港有效的研发活动。此外,纳税人应充分了解合资格评估、合规问题,以及对每项合格知识产权资产相关数据的持续跟踪。
6. 2023/2024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预算案
2023/2024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案为专利盒税务优惠提供了必要的背景。面对包括因市场波动和增加的公共支出而导致的显著财政赤字等重大经济挑战,预算案强调了创新经济振兴策略的需求。
专利盒税务优惠作为这一框架内的关键措施之一,旨在刺激技术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增长。它与预算案的更广泛救济措施一致,平衡了实时的经济支持与长期的财政可持续性。此举措旨在吸引更多研发活动到香港,将香港转变为创新中心,并推动可持续、高科技产业主导的增长。
7. 我们的洞察
我们认为,新的研发税收激励和专利盒税制将促进香港的研发发展。然而,对于对此感兴趣的香港研发公司和跨国企业,应该彻底考虑以下税务问题:
• 对于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预计于2025年1月1日生效的BEPS第二支柱制度可能会阻碍这些公司享受研发税收激励和专利盒税制;
• 在最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FSIE)制度下,对于研发收入的离岸免税申报是复杂且困难的。公司应该检视研发税收优惠和专利盒税制下提供的优惠税率;
• 一般提醒,从海外相关公司向香港公司转嫁的研发支出不太可能在香港利得税下被扣除,并符合上述合资格支出条件;以及
• 香港税务局一直对研发活动定义实施严格的要求。纳税人应详细向税务顾问寻求建议,以确定他们是否有资格享受研发税收激励和专利盒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