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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vs内地税制,这8件事跨境老

想做“离岸免税”,结果反而要交税?

引言

做跨境、做出海的老板,很多人脑子里的打法还停留在十年前:公司开在BVI、开曼,利润转到香港,人留在内地,“反正查不到”。但这两年的现实是什么?查得到,而且追得多。

最近我们做了一场“香港vs内地税制对比”的内部讲座,把这套旧思维彻底拆了一遍。整场下来,核心信息其实就一句话:要在香港“有人”。

不看身份看时间,不看你挂多少壳,看你有没有真实的人、真实的经营。

下面是我整理的8个关键点,每个背后都有真实案例。


一、根子上的差别:香港“地域来源”,内地“全球征税”

两地税制最底层的不同不在税率,在征税原则

香港是地域来源原则。你是不是香港税务居民不重要,只就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征税。你住在香港炒美股、买海外房产、做海外投资,收入不来自香港,理论上不用在香港交税。

内地是全球征税。只要是中国税务居民,全世界的投资收入、工资所得,理论上都要在内地申报。

CRS和837号文为什么对内地高净值人群冲击大?就是因为这个落差:香港这边基本不征,内地要补20%

两地差异一张表说清楚:

维度

香港

中国内地

税种数量

4个(利得税、薪俭税、物业税,加少量预扣税)

18

征税原则

地域来源

全球征税(对中国税务居民)

企业所得税

8.25%(首200万港币)/ 16.5%,部分行业可0%

25%(高新15%

个人所得税(工资)

2%-17%

3%-45%

长期投资分红/资本利得

多为0%

分级20%、股权转让按25%

亏损结转

无限期

5

外汇管制

个税代扣代缴

无(自行申报)



二、最反直觉的一点:越想“离岸免税”,越容易被征税

有个客户拿香港公司控股内地公司,想卖掉内地公司股权赚一笔,来问怎么做“离岸免税”,让香港这边资本利得不用交。

我们的建议刚好相反:你越想做“离岸”,越大概率要交税;做“在岸”,反而可能不用交。

原因有两层。一是离岸的资本利得本身就可能要交税;二是想享受离岸免税,得满足FSIE经济实质条件。实务上很关键的一个细节是买卖合同在哪签:在香港谈、在香港签,相对可能不用交;跑到别的地方去商讨签名,反而可能要交。

所以今天做税务筹划,不能再凭“离岸=免税”的惯性,得想清楚这笔投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放在香港做。


三、FSIE新规:过去免税的股息、利息,现在可能要交16.5%

香港2023年引入了FSIE(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新规,影响利息、股息、处置收益、知识产权收入这几类。

过去大家默认“这些在香港一定免税”,现在不一定了。不满足条件,就可能被征16.5%。条件里最核心的一条是经济实质要求:你在香港得有人。

一个真实的坑:有客户在香港投资韩国,收到分红,本来只想拿一张香港税务居民证去降低韩国那边的预扣税,却忘了香港这边的经济实质要求。结果分红从0%直接跳到16.5%,亏大了。

没有经济实质的香港公司,现在和BVI公司没什么两样,一样危险。很多内地企业、甚至不少内地财税公司,脑子还停留在“分红收入免税”的十年前。


四、公司开在BVI、开曼、香港,人在内地照样被追税(CFC)

最近国税局按CFC(受控外国公司)原则追税,追得很凶。

一家做航运的客户,香港这边长期0税率、完全合法。但股东、董事、负责运营的员工全在内地。我们一直提醒“人要尽量留在香港”,没听,现在被追着补税,金额不小。

另一家做转口贸易、跨境电商的,香港交了16.5%没省税,发工资的人实际在内地工作,国税局照样来追内地的25%。

开了香港公司、BVI、开曼、塞舌尔,不代表能两头不交税。管理、操作公司的人全在内地,就有被按内地税征收的风险。你想得到的办法,国税局也想得到。


五、被忽略的“小税”:1元转让股权,香港按市场价征印花税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两地处理方式完全不同,很多人载跟头。

内地按转让对价征。标的值1000万,你用1元转让,就按1元征。

香港按对价与市场价孾高征。同样1元转让一家值1000万的香港公司股权,香港按1000万来征印花税。

“1元转让”这招在香港行不通,市场价才是关键(这部分通常需要和税局谈判、举证)。补充一点:集团内部股权转让可以用第45条申请豁免,但要专门去申请。


六、837号文+20%海外所得税:个人也躲不掉了

The preceding points concern companies. This one concerns individuals.

837号文要求很多中国个人主动申报境外资产,叠加CRS信息交换,海外投资所得要按20%缴个税,从去年开始动真格了。

对照之下,香港这边境外所得基本不用交税:香港公司聘用你,你长期在海外或内地工作,香港不征;你投资美股,香港也不征。这一进一出的落差,正是这两年大量个人和公司抢着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的原因。

拿了香港身份证不等于就是香港税务居民;拿了小国护照也不等于就不是中国税务居民。判定看的是时间(内地183天/香港180天或连续两年300天)、户籍、家庭与经济利益重心。长期人在内地,挂再多身份也白搭。


七、被低估的红利:香港研发开支,比内地还香

聊了这么多风险,也得说香港确实有真香的地方,比如研发(R&D)加计扣除。

香港可以做到300%加计扣除(且无上限)+ 200%加计扣除,比内地的100%更有优势;做研发的企业,企业所得税能低到5%。

但前提还是一样:研发要真的在香港做,有人在香港做。

家族办公室、金融、航运、飞机租赁等行业在香港也有大量优惠(部分可做到0税率),但无一例外:你得在香港做管理、有足够的员工。


八、别再信“很简单就能不交税”:香港也在查,而且有刑责

最后泼一盆冷水。香港税务局最近同样查得紧,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两个高危动作:

一是把收入放进个人账户,以为没事;二是随便开一笔大额咨询费/服务费做开支,对方根本没申报没交税。香港讲究“对得上”:A公司付了费用,B公司就得反映出对应收入。对不上、不真实的开支,直接不让扣。

放进审计报告不等于可以税务扣除。香港看的是合理性,个人费用、对不上的开支,照样剔除。

唯一可以稍微安心的是:香港追税最多追6年(极特殊情况除外),不是无限期。


写在最后

这8点串起来,讲的其实是同一件事:

过去那套“挂壳+转利润+人在内地”的避税打法,已经全面失效。

CRS、837号文、CFC、FSIE、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率15%,门槛7.5亿欧元,香港已生效)……信息交换今天太容易了,靠不合法的方式做税筹已经走不通。能做的只有合规筹划和真实实质

对绝大多数内地企业和个人来说,在海外找一个能“有人、有实质经营”的地方,香港几乎是成本最低、也最现实的选择。尤其在大湾区,深圳每天往返香港太方便,员工排个班就能在香港真实工作,这是开曼、新加坡、迪拜都做不到的。

所以,如果今天只记住一句话:

别再纠结挂什么身份,先想清楚你有没有人,真的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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