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8月的稅務通訊中,我們將研究香港轉讓定價文件的三個最新要求。
2. 2021年11月發佈的IR1475轉讓定價表格的修訂版
IRD致力於修訂IR1475表格以更符合OECD指引,但納稅人的負擔依然沉重
儘管IR1475表格應當是轉讓定價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的摘要,但我們注意到IR1475表格要求披露的某些不能在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中找到的資料,因此需要付出額外的功夫和時間填寫IR1475表格。
有鑑於此,在2021年11月版本的IR1475表格中,IRD相較原版本放寬了一些披露要求:-
- 對納稅人是否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的9個月內已妥善準備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作出聲明,而非提供具體的完成日期;
- 對關聯交易金額是否超過相應的轉讓定價門檻做聲明,而非提供具體的金額;
- 不再要求披露股息收入。
綜上所述,納稅人仍需對5項最大的產品和服務、集團內部重要的服務安排,以及5個最重要的融資安排細節進行披露,而搜尋數據的過程將仍然會非常耗時。
注意事項
儘管IR1475表格的要求有所放寬,但納稅人仍需在規定期限 (即會計年終日期後的9個月內) 申報已完成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的準備工作。
因此納稅人每年應按時準備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而非稅務局要求提交時才進行準備。
另一方面,IRD嚴格要求納稅人在收到要求後的1個月內提交IR1475表格。正如您所知道的,在1個月內同時準備多年的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是非常困難的。如果IRD發現轉讓定價文件是在截止日期後準備的 (例如一些披露的事實似乎只在截止日期後才會出現),則稅務局可能會對納稅人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