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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政事務委員會於2020年12月31日發布了有關擬定附帶權益稅務優惠的諮詢文件,合資格 的附帶權益可享受0%的香港利得稅稅率,即完全免稅,個人從僱傭所獲取合資格附帶權益也不用 繳納薪俸稅。經立法會批准後,稅務優惠追溯適用合資格附帶權益收取人在2020年4月1日或之後 收取或計提的合資格附帶權益。

合資格附帶權益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如滿足實質活動要求,包括 i) 基金必須聘用不少於2名投資專 業人士及ii) 每年在香港有不少於200萬港元的本地營運開支。相關基金需要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 核准,並委任外部審計師證明其附帶權益收取人滿足以上實質活動要求。

值得留意的事項

由於附帶權益的優惠稅率(0%)與主要收入的香港利得稅稅率(8.25% 或 16.5%)差異甚大,我們 預計稅務局將會在利得稅計算表中對附帶權益和主要收入所產生的支出類別進行嚴格的審查。因 附帶權益所產生的費用將因為該費用並非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不可獲准扣除。

參考資料:
Discussion paper on Tax concession for carried interest by LegCo Panel on Financial Affairs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有關附帶權益稅務寬減的討論文件 

鄭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目前是下列從事資產管理服務之上市公司的審計師:

- 0231 - Ping An Securitie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平安證劵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8168 - Amasse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 寶積資本控股有限公司

- SWH - Sunwah International Limited (Canada) 新華國際有限公司(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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