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2022年4月的通訊中,我們將討論2022年第一季香港稅務的一些重要更新。
1. 住宅租金的新税項扣除
住宅租金稅項扣除 - 2022/23課稅年度香港薪俸稅的新突破
《2022年税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已於2022年5月6日刊憲,由2022/23課稅年度起生效。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適用於須繳付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
納稅人將有資格申請扣除為其香港居所所支付的租金,每個課稅年度的可扣除款額最高為港幣10萬元。
租用的物業必須是納稅人在香港的主要居所,並且有關租賃必須已加蓋印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租賃是關乎租用住宅處所連泊車處(而泊車處並沒有轉租的話),則支付的全額租金均可扣稅。
以下是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一些限制:
- 納稅人及配偶不能是任何香港住宅處所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 業主不能是納稅人、其配偶、近親或其控制的法團;及
- 該物業不是由僱主提供的(包括僱主的租金返還)。
詳情請參閱稅務局網頁:
https://www.ird.gov.hk/chi/tax/drd.htm
注意事項
住宅租金的税項扣除制度將為香港的非物業擁有人提供極大的稅務寬減。請注意,無論納稅人直接持有或通過公司持有物業,他/她均將被視為香港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另一方面,納稅人亦可能需與僱主就返還租金安排重新商議,因為若納稅人已接受僱主的租金返還,便不能享有住宅租金的税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