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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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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以其簡單稅制及低稅率而聞名,這可能也是投資者進入亞洲市場(特別是中國市場)時第一個考慮成立公司的地方。但是,在未了解細節前,投資者未必清楚香港的吸引之處。鄭鄭稅務將會提供十件在香港成立公司前必須了解的香港稅務制度事實。

成立香港控股公司的好處

1. 香港在大多數情況下沒有預扣稅

大多數國家會就資金轉出該國家而徵收預扣稅,預扣稅稅率甚至會高於當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然而,香港則完全相反,香港一般不徵收股息、利息及服務費的預扣稅,而只對特許權使用費徵收低稅率的預扣稅。當香港公司向海外實體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時,其需代表海外實體預扣稅款。一般稅率為2.475%至4.95%,但在某些情況下,稅率可能會高達16.5%。

香港不對股息和利息徵收預扣稅使其成為設立控股公司的理想地區。

2. 香港不徵收資本增值稅

資本增值稅的稅務籌劃在香港是很常見的,因為長期資本收益和短期交易收益的稅率存在巨大的差異;短期交易收益的稅率為正常稅率 16.5%,而長期資本收益則是0%的稅率。

香港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區分長期和短期投資。一般而言,香港稅務局(「稅務局」)會用六點營商標記法則來判斷,這為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定前留下了稅務籌劃的空間。證券和不動產的長期投資也可以作出資本性收益免稅申請。

於集團角度而言,免稅資本收益申請為集團處理其投資項目或子公司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增加了集團在香港設立中間控股公司的好處。

3. 香港不對股息收入徵稅

在香港,無論是香港境內還是境外投資而產生的股息收入都是免稅的。源自香港的股息收入可根據《稅務條例》第26條獲豁免,以避免對相同利潤徵收雙重課稅,而源自香港以外的股息收入在香港一般都無須課稅。

基金分派的收入也同樣是免徵香港利得稅。

4. 香港已經與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

近年來,香港一直在迅速擴大其避免雙重課稅的網絡,至今協定的數量已達至45個,此舉有利香港實體開展跨境業務和投資。請參閱以下的網站查看香港已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合作夥伴的詳細列表[https://henrykwongtax.com/home/hong-kong-tax-treaty-network/]。

香港擴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網絡將有效減少了香港公司在海外設立子公司或與海外商業夥伴開展業務時的海外預扣稅。

為了能夠享受協定下的稅收優惠,納稅人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已經成為了全球慣例。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和亞洲中部,特別是鄰近中國大陸,是吸引跨國公司來港建立經濟實體(例如員工、辦公室)的有利條件。有關成為香港稅務居民要求的更多詳細信息,請瀏覽以下網站 [https://henrykwongtax.com/home/trc-videos/] 的"稅務居民證明視頻"部分。

作為貿易公司的好處

5. 香港沒有消費稅和增值稅

為促進香港貿易業的發展,香港沒有消費稅或增值稅,只有某些特定商品如酒類和煙草需要納稅。

更重要的是,數位服務稅已經成為全球趨勢,儘管如此,香港目前並沒有計劃開徵數位服務稅,目的是吸引電子商務公司來港發展。

因此,跨國集團傾向於將香港辦事處設立為亞洲的貿易樞紐和銷售辦事處,首先將產品銷售至香港的集團公司,隨後再將產品銷售至其他亞洲國家的客戶。

6. 香港不採用全球稅收制度

與許多發達國家不同,香港採用地域來源稅收制度。無論公司是香港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要繳納香港利得稅。換言之,如果香港公司在香港以外開展業務,即使相關利潤存入香港銀行賬戶,也有技術依據進行離岸免稅申請。

稅務局會向提出離岸免稅申索的納稅人發出查詢函,以確保其業務是在香港以外進行。因此,納稅人必須提前規劃集團公司之間的服務安排和貿易運作流程,以增加成功申請的可能性。由於舉證責任在於納稅人,納稅人應整理及保存足夠的貿易文件以應對稅務局的查核。

另一方面,根據「通用報告準則」和「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在香港進行離岸索賠的納稅人應注意其海外稅務風險,「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並不鼓勵雙重不徵稅。儘管如此,離岸索賠也是避免雙重徵稅問題的有效方法之一,尤其是在與香港沒有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國家。

7. 香港以低企業所得稅率而聞名,現在甚至可以減半

香港的企業所得稅率為 16.5%,是全球最低稅率的地區之一,公司首200萬港元的利潤稅率甚至可減半至8.25%,香港的低稅率已經吸引了很多中國企業和跨國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和營運。

在香港,一些特殊行業(如保險、航運、企業財資中心)可享受 8.25% 的特別稅率,而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納稅人更可享受 200% / 300% 的額外稅務扣減。請瀏覽以下的網站,以了解香港近期稅收優惠的詳情[https://henrykwongtax.com/newsletter/inland-revenue-ordinance-section-15f-double-taxation-risk-on-mnc-with-research-development-rd-functions-in-hong-kong/]。

集團可以通過在香港營運享受低稅率,以至降低集團的有效稅率,減輕內部的稅務負擔。

僱主的責任

8. 僱主一般沒有義務為僱員預扣稅款

與許多其他稅務管轄區不同,香港僱主一般沒有義務在支付薪酬時為其僱員預扣稅款,僱員有責任去處理其香港薪俸稅的稅務責任。

僱主僅在僱員將要永久離開香港時履行其預扣稅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必須至少在預計僱員離港日期前一個月通知稅務局,並暫時扣留薪金,直至收到稅務局的「同意釋款書」。

9. 即使僱員在香港以外工作,僱主也必須申報支付給僱員的薪金

每年四月,僱主需要向稅務局提交僱主報稅表 (BIR56A & IR56B),以申報支付給其員工的薪酬數額。有些僱主存有誤解,認為如果僱員在香港以外工作,僱主就不需要為那僱員提交僱主報稅表。

反而言之,公司在損益表顯示的薪酬開支與僱主報稅表申報的金額不相同,是觸發稅務局進行實地審核及調查的催化劑之一。因此,僱主應申報支付給香港及非香港僱員的薪酬,而僱員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的話則有自己的責任向稅務局提出離岸免稅索賠。

儘管如此,僱主可以在報稅表中註明僱員並沒有在香港執行工作職責。同時,僱主亦需在僱傭合約裡提供相關細節,以避免稅務局提出任何質疑。

轉讓定價法規

10. 香港已經擁有自己的轉讓定價法規

香港的大企業現在需要在香港提交轉讓定價文檔,包括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國別報告。自 2018 年 7 月 13 日轉讓定價法規實施以來,稅務局對納稅人進行轉讓定價審計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香港遵循國別報告的國際門檻,跨國集團若合併收入達至7.5 億歐元(即68 億港元),便需要在香港提交國別報告通知及國別報告。需強調一點,即使跨國集團已經在另一個稅務管轄區提交了國別報告,而那稅務管轄區與香港有信息交換機制,但集團仍需在香港提交國別報告通知。

以下是香港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的具體門檻:-

 

條件(一): 有關公司規模 (符合以下三項中的兩項條件)

門檻

(1)        

全年總收入

≥ 4億港元

(2)        

總資產

≥ 3億港元

(3)        

員工總數目

≥ 一百名

 

 

條件(二): 有關關聯公司交易 (符合以下四項中的一項條件)

門檻

(1)        

有形資產交易 (不包括金融資產/無形資產)

≥ 2.2億港元

(2)        

金融資產交易

≥ 1.1億港元

(3)        

無形資產交易

≥ 1.1億港元

(4)        

其他交易 (例如: 服務收入或支出/專利權費用收入或支出)

≥ 4,400萬港元

 

企業若超過以上門檻(按財政年度計算)需要準備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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