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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專業團隊

由於規定不斷更新,管理本地及全球企業變得愈來愈具挑戰性。以一致及高透明度的方案管理集團企業,將能協助管理層更有效率地管理其集團架構下的企業。

作為我們其中一項核心服務,我們的稅務團隊集合經驗豐富的稅務專家,協助處理合規案件。我們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審視企業的稅務情況,為企業發掘優化稅務架構及闡述相關風險。

我們可為你提供以下服務:

合規服務

申報年度利得稅報稅表

會計期完結日

交回2020/21年度報稅表期限
(納稅人未有稅務代表)

交回2020/21年度報稅表期限
(納稅人已委任稅務代表)

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N類企業)

報稅表發出後一個月內
(即2021年5月初)

2021年5月31日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D類企業)

報稅表發出後一個月內
 (即2021年5月初)

2021年8月16日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M類企業)

報稅表發出後一個月內
 (即2021年5月初)

賺取應評稅利潤的企業:
2021年11月15日
未賺取應評稅利潤的企業:
2022年1月31日

回覆稅務局的提問信

處理企業與香港稅務局之間的稅務爭議,包括稅務局針對集團的關聯交易的提問、資本性收益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申請等。

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

根據相關稅務條例,慈善團體一般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但需向香港稅務局提交申請,以確認豁免繳交利得稅。遞交申請時,稅務局要求申請人提交一系列相關文件,包括組織章程草稿及團體未來一年內擬舉辦之活動的列表。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pdf/tax_guide_for_charities.pdf

稅收抵免申請 (避免雙重課稅)

雖然稅收抵免的計算和申請程序可能較為繁複,但成功申請稅收抵免則可避免雙重課稅問題。企業應保留海外繳稅相關證明,並於申報香港利得稅時申請稅收抵免。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pol/dta.htm

興智投資有限公司(Nice Cheer)一案 (針對未實現收入不需課稅之申請)

利用法律案件興智投資有限公司(Nice Cheer)一案的結論,一些進行股票、不動產等交易的企業有機會向香港稅務局月爭取延遲繳交利得稅。在興智投資有限公司一案中,未實現收入在實現前不需課稅,而未實現損失則可扣稅。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tax/bus_fva.htm

《税務條例》第70A條、反對及緩繳暫繳稅申請

納稅人可以通過《税務條例》第70A條及反對申請,以修訂香港稅務局所發出的評稅單。而當企業預計本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將少於前一年的百分之九十時,便可提交相關文件申請緩繳暫繳稅。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pdf/ind_objc.pdf

事先裁定

大型跨國集團可能希望就其即將於香港進行的複雜而重要的安排或交易,事先獲得香港稅務局的意見。企業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事先裁定,提交有關安排或交易的詳細資料,以讓稅務局發出針對性的意見。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eng/pdf/dipn31.pdf
https://www.ird.gov.hk/chi/pol/aru.htm

諮詢服務

資本收益申請規劃

在香港,長期投資收益的稅率為0%,而短期投資收益的稅率則為16.5%。適當的稅務規劃可顯著降低企業所獲得的投資收益之稅務成本。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faq/pty_tran.htm

離岸收入豁免評核及規劃

企業之離岸收入不需要繳納香港利得稅。稅務局一般於同意企業的離岸收入豁免申請前,要求申請人提供大量資料及文件。申請人需確保相關活動於香港以外進行,並且保留所有重要文件以面對稅務局的提問。

參考網址: https://www.ird.gov.hk/chi/pdf/dipn21.pdf

跨境集團企業之間的成本轉移安排

香港稅務局非常關注香港企業向非香港企業或個人支付服務費、管理費、諮詢費等安排。稅務局有機會不容許該費用於企業層面作可抵扣支出,或對非香港企業或個人所賺取的利潤徵收稅項。因此,適當的稅務規劃對有可能出現的風險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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